转贴“获罪”VS公民言论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05 西部商报

  因在转贴中报料“官药勾结”,海南一男子张志坚被羁押八个月。这期间帖子所揭发的主角之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被双规,但张志坚却还在看守所里等待着审判。检察院起诉书为张志坚的行为罗列的后果是,张的转贴造成海口药品企业康力元400万元损失。

  以此来推测,张志坚转发帖子只要造成企业的商业信誉损失,就要承担责任,似乎没有必要核实帖子的真实性。

  但现在证明所转帖子内容真实,不知道张志坚还会不会被判有罪。如果被判有罪,那就是说,只要转贴就会被判刑。如果判他无罪,前提则要证明所转的帖子是真实的。也就是说,他有义务证明所转发帖子内容真实。

  无论判张志坚有罪还是无罪,结果都是耐人寻味的。大家都知道,在网络上,转发帖子者很难搞清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许多网站也无法核实帖子的真实性,为规避法律责任,规定“因转贴造成侵权纠纷应由转贴者承担责任”。但许多网民在发帖子时是匿名进行的,造成帖子的言论无人负责。

  从这个案件来看,因为公民转发帖子而涉嫌犯罪,依照现实来看如果没有实力雄厚的企业和一些官员对企业的保护是断断不会有此后果的。转贴涉及到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因此,如何保障公民网上转帖的权利,是一个一定要搞清楚的原则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对此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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