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部分国内游可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20 长沙晚报

  本报广州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燃油附加费将下调的消息传来,广东几家较大规模旅行社和订票机构都表示,到17日之前,已经报名参团或订票而团票未出(按规律通常是24日以后出发)的市民,可凭旅游发票领取燃油附加费的差额。从昨天起,市民即可按照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来报名春节国内游。

  一家旅行社的国内游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且以出票时间为准。而出票时间通常与团队的出发时间有两三天的差距,所以,对于1月17日前报名24日(含24日)后出发的市民,该社将凭旅游发票,退回市民燃油附加费的差额。另外,由于航空公司在部分航线推出了提前出票享受折扣优惠的政策,所以报名此系列部分线路24、25日出发的市民,由于机票已出,将不能获取退费。

作者: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