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出台规定规范学术行为 学术造假将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4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武永明)针对高校学术造假行为频发这一现象,兰州大学日前出台《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牗草案牘》,对剽窃、抄袭、编造实验数据、伪造、私自署名、泄密、作弊、虚假评价及其他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兰州大学将视情节予以严肃查处。

  《办法》规定: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利权的人员,引起法律事端并进入法律程序的,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训诫、调离研究项目并追回研究经费、停招研究生、暂缓申报或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1至3年和已经聘任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处分;学术违规人员的处理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当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解聘、辞退或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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