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事商事案件近一半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5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在2006年全市法院系统的审判工作中,除了一贯的坚持公平正义以外,“定纷止争”也是一大特色。记者从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向市人代会作的报告中获悉,经过调解,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结案和撤诉结案3.8万件,撤诉率高达49%,几乎占了一半。

  据介绍,2006年全市共受理案件8.4万余件,审(执)结7.56万件,同比均分别上升一成多。

  其中审结各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3471件,判处犯罪分子5125人,同比分别上升7.3%和1.7%;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3件,同比上升2.5%,判处犯罪分子136人,同比下降0.7%,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4人。

  对于“执行难”的问题,建立了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对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工商年检、银行贷款、出国出境等方面的民事权利进行限制。2006年全市法院对1400余件案件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其中1078件案件得到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6亿元。

  2007年,全市法院将在审判方式方面,要不断完善死刑案件的定案机制,确保死刑正确适用。另外,配合党委做好2007年全市法院领导的换届工作。(刘泱)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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