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对175人决定不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5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昨天向人大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说,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偶犯、未成年人犯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130人、不起诉决定175人,这个比例比前年分别上升了48.49%、76.77%。

  反暴力犯罪——刑事犯罪嫌疑人6977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说,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打击重点直指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刑事犯罪嫌疑人6977人,移送起诉917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5758人,提起公诉7665人。

  反职务犯罪——县处级以上犯罪51人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504件,在初查甄别的基础上,立案查办了172件175人,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167件,占立案数的97.1%,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犯罪51人(其中厅局级5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反枉法裁判——6件案子改变原判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罚代刑、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9件,书面纠正侦查中的违法活动88次,依法追捕27人,追诉1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现已改判1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16件,立案495件,两级院共提请抗诉56件,市检察院抗诉17件,在再审已结案件中改变原判决6件。

  宽严相济——对175人决定不起诉

  去年,检察机关尤其注意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用强制措施,对轻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犯罪情节轻微、无羁押必要的案件依法适用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手段,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130人、不起诉决定175人,同比分别上升48.49%、76.77%,成为2006年工作的一大特色。(刘泱)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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