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超市后,女子行为失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郎钟阜董红伟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上午10点左右,高林(化名)找到自己的女朋友李娟(化名)时,她正蹲在长乐路好又多超市附近的路边,嚎啕大哭。据事后了解,李娟在长乐路上的好又多超市购物后,因出门时在其口袋里发现了没有付钱的电池,后被带入安保办公室。出了办公室的门,她的行为变得失常了……

  现场:她浑身不断颤抖

  下午2点钟,记者在集庆路一个小区里找到了李娟。高林怀里的李娟头发散乱,眼神游离,浑身不断颤抖,一边凄惨哭泣,一边高叫“我要回家,我要回家!”高林只得在一边不住地安慰。“我是在路上发现她的。”一个小区住户告诉记者,当时李娟的情绪很不稳定,浑身不断颤抖。

  高林表示,李娟是江心洲人,今年21岁,在一个大型商场做营业员。上午10点左右,他接到李娟的电话后,匆匆赶了过去。“她告诉我,她去超市买物品,保安却说她偷东西,把她带到一个小黑屋里面。她提出要报警,保安不让,还动手打她。”

  到底是否真的发生了“保安打人”的事?记者来到了长乐路好又多店超市。“绝对不可能。”面对记者的疑问,周高宁组长首先表态。他表示,当时的确有个小姑娘被带到了这个办公室来,“偷了两节十几元的充电电池”,后来“她还将整个事情的经过,自己写了下来,我们这边有记录”。

  面对李娟被带到办公室后发生了什么的问题时,周组长表示没有目击,但他反复强调虽然自己不是当事人,但打人的说法肯定是不存在的。

  当事人:他们逼我写东西

  后来白鹭洲派出所的一位当值民警赶到现场。他表示,接警后他们到达现场时,她(李娟)已经出了超市门,蹲在路边瑟瑟发抖,情绪不太稳定。

  下午5点多钟,李娟给记者打来电话,听声音她的神志已经清醒很多。她说:“我买完东西从超市购物区出来,从3楼准备下电梯,一个穿便服的男的上来询问我是否有东西没拿,随后带我往安保办公室方向走。”李娟接着说:“他们从我的口袋里搜出了一节已开封的电池。当时里面的2个保安立刻桌子一拍,拿着桌子上另一节电池开始恐吓,我只得按照他们的说法写了一份东西。”

  “他们说要么选择去派出所解决,要么罚款电池价值的11倍。”李娟不同意,随后想拨110却被他们阻止,“一个男的把我从里面的房间直接拖出来,还把我膀子拽着,在空中晃来晃去。”

  而在截稿前,好又多超市夫子庙店发来传真,“该女子确系在营业场所有偷盗行为,同时该女子提出的保安恐吓与打她一事纯属撒谎,我司保留对该女子进行追究的权利。该女子偷盗之事发生后,我司依法向警方110报警,并由警方当场做出了处理,并同110一同离开。”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王权律师认为,超市方没有处罚权,无论当事人李娟是否偷盗,超市方都应该报警解决问题,私下处罚是不合法的。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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