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花钱托人办的”从业资格证,胆大市民开危险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朱道海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金陵晚报报道】拿着“花钱托人办的”从业资格证,胆大的曹根(化名)照样开危险货物运输车。在一次出车途中,曹根被查处,并罚款1万元。可交完罚款后,曹根却认为自己是开空车实习的,不应被罚,将交通局告上法院。

  2005年9月2日,溧水县交通局的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曹根驾驶一辆危险货物运输车。接受询问时,曹根承认自己的从业资格证是花钱找人办的。交通局对曹根处以1万元罚款,曹根也交了罚款。不久,曹根向南京市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失败后,曹根又将溧水县交通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退还罚款。

  “我当时开的是空车,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实还没有发生,交通局就作出了处罚”,法庭上,曹根认为交通局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对有关条款理解有误,因为根据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交通局则认为对曹根的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溧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员没有合法取得上岗资格证,驾驶有危险货物营运证的车辆,不论是实载还是空载,都应受到处罚,交通局的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了曹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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