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推荐:我们的知识分子缺乏滔滔雄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00 金羊网-新快报

  ■贺卫方

  在过去几年间,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有社会转型期的强烈要求,但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里面有许多的障碍,使得知识分子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个障碍是,中国社会在近代以来,大学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的结果,使得知识界越来越强调研究领域的分工。但是中国社会本身的分工意识还不是那么强烈,也就是说,整体社会的变化要慢于知识分子在构建自己专业方面的进展。

  这种分工意识和社会本身的生活跟我们学者对这个社会进行知识划分并不是一回事。我们也许在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已经消失的时代里,仍然呼唤着能够超越各种学科界限的知识人,对一些公共事务发表他们的看法,提出他们的见解。这两者之间或许存在着一些紧张或者矛盾。

  第二个方面的障碍是,我们一直缺乏一种理性辩论的传统。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研究中国的司法制度问题,我发现在传统中国的法庭(衙门)里好像没有自古希腊一直到今天美国盛行不衰的那种法庭之上的滔滔雄辩。我们看《古文观止》,里面居然没有一篇法庭上的演讲词。

  缺乏辩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折射出一种政治的特质,也影响到知识人在政治决策中的作用。我们知道知识分子的长处就是通过言词辩论和文字切磋,使得一些一般人看不出来的道理能够显现出来。如果没有公开的辩论,没有讲坛上的滔滔雄辩,知识分子就没有办法赢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今天也许会通过某种更加具体的制度建设,通过某种技术化的方式来推进中国整个的政治文化、政治制度的改变。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把宏大的价值跟技术性的制度加以融合,从而使得中国社会能够在不事声张、不经过过分剧烈变化的情况下,逐渐实现一个缓慢的演变,缓慢进入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法律人或者法律这套知识也许会有非常独特的价值的。用这样技术性的东西,也许能够化解价值方面的冲突。典型事件比如美国两党候选人僵持不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去审查到底哪个人应该当美国总统,而是根据程序的法理作出一个判决,从而用法律的方式解决了在许多国家要用枪杆子解决的冲突。

  实际上,我们平常所谓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种种细小的制度构成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改变了任何局部的、技术性的制度,那么整个制度都会随之改变。

  因此,今天的知识界需要更多的制度建设努力,使得我们这个国家能够逐渐走上一种有序的、理性的轨道。在今天,各个学科中的人,各个不同领域中的人,包括传媒中人,大家真正要面临的是一个需要更多的理性的时代。我想这就是知识分子所应当追求的一种境界。

  (本文原载权衡网www.quanheng.cn,本报有删节)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