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企业作假咋就成了刑事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03 大河网-大河报

  □杨涛

  最近,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和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因涉嫌严重违反GMP有关规定被查处,收回企业《药品GMP证书》。而在此前,一名叫张志坚的年轻人进了看守所,被控损害一年竟然开发出100多种新药的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见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张志坚的入狱是因为他在论坛上转了一篇他人发的帖子,揭露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集团下属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在新药审批方面,不仅“想要的产品都可以搞到手”,而且“速度奇快”。于是,张志坚被海口司法机关指控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这个罪名非常值得质疑:张志坚只是转帖,他存在主观恶意吗?康力元公司有无这样的官商勾结行为,有关部门并没澄清这个帖子所说事件是否虚假(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涉嫌受贿被“双规”与康力元被收回企业《药品GMP证书》的事件来看,帖子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还有,说这个帖子“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在证据上也存在问题。

  因为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批评权而被定性为刑事案件,非常荒唐。“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经成了常识,如果没有公民批评和言论的制约,社会基本的公平与正义能实现吗?

  当然,批评与言论也不是没有边界的,但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一个讲究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对于公民的批评具有最大的容忍度。因为,公民并没有掌握公权力,如果让他们将方方面面调查清楚再发言,等于要求公民将嘴完全闭住。错误的言论可以澄清,而阻止批评(包括错误的批评),只能导致谣言四起。

  对于这种批评,企业应当据理反驳,澄清事实,就是要运用法律武器,也最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政府动辄运用刑事手段来打压对官员的批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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