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湿滑食客摔伤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56 南方日报

  地面湿滑食客摔伤谁之过?

  消委会称店方无安全警示应负主要过错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小海实习生/胡川通讯员/何建安邓群英)初中生小李在快餐厅卫生间的洗手盆前滑倒,造成下巴裂开,牙齿断裂。家长因现场没有安全警示而要求店方承担全部医疗费,但店方只愿承担部分费用。对此,广州市消委会调查后表示,店方因无安全警示,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并承担全部医疗费。

  据小李的家长介绍,去年9月17日,小李与两位同学到广百一外资快餐厅就餐。中途去卫生间洗手,由于地面湿滑,小李在洗手盆前滑倒。同学扶起她后,看到她下巴不断冒出鲜血。小李自己前往医院就诊,同学随即通知家长。

  家长到该店看到易滑地段并没有明显安全警示,便与该店经营者交涉,店面经理来医院表示会负责小李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写下字据,证明小李的伤势是在其餐厅就餐时跌倒造成。经医院诊断,小李的下巴要缝5针,断裂的两只大牙要等下巴治愈后,进行镶牙矫正治疗。但该店付了两次看伤费用后,店面经理借故向其母亲要回自己写的字据,并当即撕烂。小李的家长便要求该店经营者去派出所签定解决小李医疗费的协议,但该店拒绝,并声称不再负责小李今后的治疗费。

  市消委会接投诉后展开调查时认为,小李在该店消费时,该店地面湿滑且没有标示安全警示,这是造成小李摔倒受伤的主因。经营者应当承担此事件的主要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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