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老皇历”该不该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13 东方网

  蒋元明作品集一位朋友来述苦,说单位献血闹矛盾,原因是要去献血的那位年龄偏大,前两年还做过大手术,可按过去“排队顺序”又轮到他;而单位这几年又进了几个年轻人,排在后边。结果出来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应该让年轻的去,身体好,血质也好;另一派认为,还是要按老规矩办,按排队顺序,免得乱了套。双方各持一辞,都理直气壮。这个“排队顺序”,据说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搞定的。

  小单位是这样,大地方也有类似情况。比如,眼前报上就有一篇报道:说的是一个8岁男童被火车撞死,铁路部门只同意补偿150元救济费和一万元生活救助费。他们依据的条文是国务院于1979年颁发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上就是补偿150元。当然还有撞伤了人,住院可以解决“粮票问题”,事故发生后应报告当地“革命委员会”等规定。现在“粮票问题”不成问题了,“革命委员会”也进了历史博物馆,剩下的就是这150元还在“暂行”。

  “都什么时候的老皇历了?”生活中人们常常发出这样的质问。可见,“老皇历”与新问题打架的现象并不少见。问题是,象补偿150元这样的“暂行规定”居然“暂行”27年,真是要申请吉尼斯纪录了。象这样的“老皇历”到底还有多少?为什么这样的“老皇历”这样长寿?是不是因为涉及的多是普通人的利益而被忽视?

  我们天天讲事实求是、与时俱进,现在又“执政为民”不离口。如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去审视诸多“老皇历”,相信我们的许多争论都是多余的。当然,守着“老皇历”比改变“老皇历”要省事省心得多;但如果这个“老皇历”涉及到某些人的利益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因工作配备小轿车,哪个地方还在按“革命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就是按调整得很及时的新规定,超标的还大有人在,弄得有关部门不得不经常发文纠偏。


作者:蒋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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