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枭王中王”拒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27 信息时报

  

“毒枭王中王”拒不认罪
毒枭韩永万被押上法庭接受公审。第一宗:2001年2月初,韩永万指使杨新能、杨清效,将186公斤海洛因藏在白糖内,从芒市运往昆明,途经木康检查站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第二宗:2004年6月至8月,韩永万从境外组织了206公斤海洛因,交于段必武藏于中空的柚木里运输,再次被公安民警查获。

  第三宗:2005年8月,韩永万安排韩啟繁,将383.35公斤海洛因交他人贩运,被中缅警方查获。

  云南消息 曾被我国警方列为头号通缉要犯、被我国公安部列为头号毒枭、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昨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公审,大毒枭韩永万及另外两名毒贩段必武、韩啟繁被指控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号称毒枭“王中王”

  2005年以来,韩永万一直是我国公安部眼中的头号毒枭,追捕其的通缉令达A级。在我国警方的通缉名单上,韩永万也一直被列为“头号通缉要犯”,对其通缉悬赏金为10万元。

  近15年来,韩永万藏匿于“金三角”地区从事毒品交易,多次由境外组织大宗毒品贩运至我国境内。在大毒枭谭晓林、刘招华、马顺苏等人相继落网后,2005年9月底,毒枭中的毒枭,毒枭“王中王”韩永万,终于在中国、缅甸、老挝和泰国四国禁毒部门的联手打击下落网。

  与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其侄儿韩啟繁,现年27岁;工人段必武,25岁。韩啟繁被控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与其叔叔和段必武的罪名不同。

  被控三次大宗贩毒

  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韩永万主要有三宗犯罪事实。在其所作的有罪供述中,他曾承认自己参与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三宗犯罪。他说:“2004年3月,我向鲍岩板买了630万元的海洛因,我打电话叫段必武到我家,问他有没有办法将这些毒品运到广州去卖。他说有办法,就是将木材中间掏空,将毒品压缩成圆柱状藏进去。”

  段必武的有罪供述中也说:“韩永万吩咐我后,我就出4万元,在缅甸买了20亩山林,后来我叫侯某去砍树,当地政府不让砍,我就叫侯某买了40方柚木,将中间掏成圆柱形,把毒品压缩好后放进去。”段必武说,这些毒品后来被警方查获了。

  来自公安机关的资料显示,2004年年底,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获悉大批毒品将从瑞丽边境进入,遂截获了从瑞丽开往昆明的两辆厢式货车,从车上装载的200多根进口柚木中查获了206公斤海洛因。

  该案破获后,隐藏在“金三角”,向我国境内供毒的韩永万,终于浮出了水面。

  最后陈述趁机辩无罪

  昨日下午,当主审法官让三名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时,韩永万再次趁机辩白自己无罪。他说:“我没有犯罪,我没有指使他人贩运毒品,也没有自行贩运,鲍岩板是一支缅甸军队的团长,我只是一个生意人,我怎么能指使得了他帮我贩运毒品?”

  韩永万还说:“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国家、人民的事情,我请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地裁判,宣告我无罪。”

  段必武说:“我请求法院还我清白,让我早点回去,尽一个儿子、丈夫的责任。”

  昆明中院将择日宣判本案。《云南信息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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