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可由独立机构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28 信息时报

  中央纪委委托地方纪委和统计部门在广州、湛江、韶关等9个市(区)进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6.57%的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认可,认为不满意的只占6.58%。66.35%的人认为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了遏制,认为没有遏制住的为13.57%,认为更加严重的只有2.17%(《信息时报》1月18日)。

  我相信,这样的数字让人看起来有些振奋,尤其是那些居庙堂之高的人。原因很简单,如此高比率的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表示认可,表明有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突出业绩。在腐败之风猛刮不止的当下,这样的好结果无疑让人看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更多希望。

  这些看上去很美的数字,其调查的主人是地方纪委和统计部门,其“权威性”固然不需置疑,但由于这些地方党政部门,一方面附属于或与地方党政部门联系密切,另一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也负有部分责任,其调查数字不可能完全打消掉公众疑虑。换句话来说,这些进行调查的相关部门与将要对党风廉政建设结果负责的部门属于同一个共同体,都是党政系统内部的机构,即使没有自说自话,也难免令公众怀疑。

  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更好地测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状态,也为了让调查数字令更多的公众满意,对于此类调查行为和结果的发布,应该考虑利用社会独立调查机构来完成。进行抽样调查,是一项科学的统计过程,需要科学的统计方法和严谨的调查态度。在国外,类似盖洛普这样的独立调查机构不仅代表着权威和公信力,也早已是社会决策和运行中不可或缺的构件。

  随着社会进步与行业发展,独立调查机构正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展成熟,并在推进市场经济制度形成方面具有不可忽略的专业贡献。独立调查机构的信誉在于对数据客观性的尊重,一方面忠实于依据科学方法调查得来的真实数字,一方面让公众依据理性和自身经验来判断数字的可信度。在西方国家的舆论运行模式或舆论调节过程当中,独立调查机构提供的数据所构成的信息观察点,往往能够很有效地平衡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心理距离。

  在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扩大公众知情权的正确决策下,我们的党政机关不妨考虑以让独立调查机构进行社会调查的方式,更好地取信于民,使自身处于相对超脱的地位而更客观地评断社会现状和形势发展,并有利于更科学地做出决策或政策调整。如此,肯定会形成更有效的官民互动,去除不必要的信息误差,加快建构和谐社会的进度。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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