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低保金将免收服务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48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昨天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近日联合中国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等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网点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其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一律免收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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