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严禁违规促销 严惩虚构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5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邱文陈富基)“买洗衣机送电饭煲”、“买100送200”……随着春节将至,市场上的商品促销又迎来新高潮,但此次商家们需小心这类违规促销手段!昨日,深圳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警示广大零售商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促销活动。同时,该局从即日起至元宵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此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零售商将严厉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

  据了解,该消费警示要求广大零售商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遵守国家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其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不得虚构原价进行打折,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市工商局还在消费警示中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选购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在购物时应当索取并保留凭证、发票,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并可对商家的违法、违规促销行为拨打热线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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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种典型违规促销

  1.促销广告或其他宣传,使用含糊、易误解的文字或影像。如“买电器(限部分机型)送电磁炉”,一是未明示所销售机型的具体品牌、型号;二是未明示所送商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及数量,只提“数量有限,赠完即止”等。

  2.未在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

  3.无明码标价或价签价目不齐全、货签不对位等。

  4.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

  5.虚构奖品、赠品价值或使用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如“买单机9888元,送4988元家庭影院”。

  6.开展限量促销活动,但没有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

  7.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来促销。

  8.开展有奖销售,但没有明示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额或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

  9.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活动时,商家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商家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有的商家开展“买200送80返利卡”等活动,实际上在开展活动之前都有折扣,而开展活动时又按原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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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200送100”这类违规促销将得到整治。何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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