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贪官的“典型”泪缘何惊人相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贫苦农民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工作了13年,官至安徽省“三把手”。在16年的时间内,他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涉案1514万元。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1月13日东方网)

  确实,王昭耀称得上是一个腐败“典型”,职务高、受贿金额大、在他的庇护下“安徽第一权力家族”的发迹,更有甚者与妻舅共用两情妇等等,都让人叹为观止。如今,锒铛入狱,感慨人间的酸甜苦辣,竟然流下一把铁窗泪,甘愿做官场另类典型,也真是可悲可叹。

  只是权力用足到了唯我独尊、享尽了人间富贵之后,身陷囹圄方想到朴实生活的弥足珍贵,王昭耀并非第一人。此前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在庭审中也称愿意将自己作为腐败典型警示他人。抛开其它因素不说,这两位“根本苗红”、受党教育多年的高官的堕落本身就引人注目,而此时的“典型”之说,除了让人渭然长叹之外,便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贪官一旦失去了往日呼风唤雨的权力,便如出一辙地表示甘做“典型”,那种痛心疾首之惨状,无疑让人怦然心动,怜悯之心顿生。然贪官真的是发自肺腑的忏悔吗?未必如此。“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这都是震聋发馈的声音,贪官不可能不知,不可能不晓,为何在位时就没有想到那身陷囹圄的“典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权力倘若被利欲所滥用,甘愿冒着绞首的危险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贪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称“典型”,不外乎就是想换取法律的慈善及公众的同情,纯系作秀。徐炳松在悔过书中曾说“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胡长清临死还卖弄道“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给你们写字”;李大伦在“双规”期间表示,“希望党组织能够保留我的党籍,让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种田悔过”。他们真的还想为社会做贡献?不,他们深知罪孽深重,难逃法律制裁,便玩起了金蝉脱壳之类的障眼法而已。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想一想贪官狱中泪流满面、嚎啕大哭的作秀状,我们理当防患于未然,自尊、自重、自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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