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惊闻公安厅副厅长沦为“黑老大”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2006年12月28日,被称为江西打黑第一案的熊新兴案终审判决。11日上午,熊新兴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此案中多名公安民警充当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其中包括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1月12日新华网)

  熊新兴何许人也?他仅是一名普通农民、劳教释放人员,然在抚州却有永不退休的“地下市长”之称,可见其权力之大、气焰之嚣张。自1998年以来,其采取开设赌场、贷款诈骗银行资金、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手段,大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建造了类似厦门赖昌星式的“红楼”,拉拢腐蚀干部。显然,熊新兴走上黄泉不归路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那么,熊新兴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为何能在七八年的时间里一直逍遥法外?而且既使是在省公安厅查处时,熊依然能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强劲地干涉着案件的查办,各种恐吓和压力纷至沓来,或信息被透露,或要找的证人要么摇头否认,要么渺无音信,要么事实无法查证。就是在办案民警准备秘密提审熊的当天,这一绝秘信息还是被透露,专案组长接到了杀气腾腾的恐吓电话。其实,那种种疑团如今真相大白,原来是许副厅长在背后“兴风作乱”。有了如此强硬的“红道”保护伞,“黑道”咋不嚣张霸道、为所欲为?

  应该说,能够坐上省公安厅副厅长这把交椅,绝非等闲之辈,至少其疾恶如仇、正气凛然、刚正不阿。然权钱一旦苟合,权力资源实现“变现”,人性就会扭曲和裂变,利欲熏心,贪婪无耻,心理防线脆弱的许晓刚同样逃脱不了这个定律。他不但与熊称兄道弟、打得火热,而且作风败坏,包养情妇。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金钱支撑,于是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赤裸裸地收受熊的钱物,甚至公物向熊索贿为情妇开店。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短短的几年间,许便彻底完成了其裂变过程,成为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在此,不得不提及监督问题。许从2000年便与熊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且其包养情妇也是公开的秘密。更何况,熊在抚州为非作歹,劣迹斑斑,民愤极大。然有关部门却长期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这种监督上的严重缺位,不但暴露出了时下监督机制疲软乏力弊端,更反映出了对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困境,而这恰是许多位高权重者堕落变质的温适土壤。

  公安厅副厅长沦为黑社会保护伞,这触目惊心的事实再一次警示我们,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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