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车辆名单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28 新闻晚报
□记者王建慧

  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执法总队获悉,“闪亮一号”行动开展一周,已查处102起出租汽车违规案件。在处理中发现,有的企业面对违规司机怯于处罚,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甚至还出现了个别企业为违规司机说情、开后门的怪事。

  按执法规定,违规驾驶员在收到处罚通知书的2日至7日内,须由企业指派专人陪同,到溧阳路249号交通执法总队案件处理室接受处罚。在缴纳罚金200元、接受违章处罚决定书次日起停业15天;出租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内,连续两个月车辆违规率超过4%,部分车辆或全部车辆暂停营运15天,严重违规的公司将由交通局取消企业经营权。

  第二批违规拒载出租车名单如下:

  

  沪DN8253,交家出租服务公司;

  沪DW2318,上影汽车服务部;

  沪DN8215,天宸客运公司;

  沪DN4177,申华出租公司;

  沪DN3813,新淮海出租公司;

  沪DV6058,高校出租公司;

  沪DW1812,金陵汽车公司;

  沪BX0830,日升出租公司;

  沪DN8395,海博出租公司;

  沪DN3370,建工出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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