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含氰废水面临刑事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4:42 南方新闻网

  排含氰废水面临刑事处罚

  去年30多人违法排污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孙天明)前日,宝安沙井一电镀厂因为直排含有剧毒氰化物的废水而被环保部门查获,相关责任人极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去年11月,同样因为直排废水含有氰化物,有5人被刑事拘留,如今已进入司法程序,据介绍,去年以来,深圳已经有30多人因为违法排污而被刑拘。

  昨天下午5时,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对宝安沙井常润五金公司突击检查时,发现其生产废水有直排行为,且水样呈黄色,环保部门立即责令其停止排放污水。当晚8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从排水管排往出水口的废水非常混浊,执法人员用试纸检测发现水中含铜量超标10倍,同时确认排出的废水中含有剧毒的氰化物。这些废水直排入了市政管网,流入了附近的河流之中。

  公安部门当晚配合了环保部门的行动,当场停止了常润五金厂剧毒化学品的处理资质,厂方8名责任人被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公安部门同时要求该厂港籍老板回深协助调查。“这家厂的违法排污行为非常严重”,昨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公布结果时表示,经检测,该厂总氰化物超标20多倍,镍和铜总量分别超标54.2倍和39.3倍,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和法制部门研究处罚措施,将依照法律对此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从重处罚,“最轻也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治安拘留”,该负责人说。

  市公安局同时表示,去年以来,已经有30多人因违法排污被刑事拘留,现在有部分人已经被移交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根据《刑法》规定,违法排污以及使用和排放毒害性物品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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