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章须慎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4:59 新民晚报

  俞旻骁

  这两天上海驾校老板又笑不动了,因为坊间传言,4月份开始学开车又要更难了。于是大量市民涌入驾校,想在新办法实施前赶紧先把开车学了。

  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今年1月份公安部新颁布了91号令,出台了修订了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这个规定看,以后人们学车确实难度更大了。比如其中有一条,管理部门应抽取“不少于20%”应考者来参加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提高学车考试难度是为了加强交通安全,本来无可厚非。不过,就这个20%来说,还是让杞人忧天者有几分担心:20%的人到底怎么抽取?是否给学车者开后门留下口子?我们相信有关部门最后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操作方法,比如电脑抽号等等。但无论如何,就这一点来说,新规定还是白璧微瑕。

  掰着手指头算起来,上一部有关的规定公安部71号令是2004年4月颁布的。记得,当时正好也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许多人听到传言学车将更难,蜂拥着去挤最后一班“车”。没想到,也就3年不到的时间,规定又要变了。新规定虽然肯定比老规定强,但与此同时,因为游戏规则的改变,学车的老百姓、具体的操作部门肯定也要遇到些麻烦,碰到些问题。

  如果记性好,大家一定还记得2002年夏天喧嚣一时的个性化车牌。当时有关部门在北京、杭州等地推出个性化车牌,结果出现了大量恶搞车牌号,最后不得不紧急叫停,再也没了下文。一项规定,一部规章,也许只是小小的调整,但对老百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却可能是很大的。这一点,值得制定规章者好好考虑,出台政策规章要更慎重些。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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