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有罪论”在辱没谁的智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5:26 中国新闻网

  (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广州市日前召开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工作,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做工作报告。张桂芳表示:“如果今年还不能让广州市群众安全感有明显提高,那是说不过去的,也没有道理。”他同时指出:“虽然广州信息和媒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

  公众不是小白鼠

  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提到的,“(媒体)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之论,让人大吃一惊,这种“媒体报道有罪论”是典型的愚民思维。以自己的长官意志或者家长情怀,寄望于公众尽量少地拥有信息渠道,尽量少地获得社会发展信息,一味地苛求公众在不了解事实全貌的情况下,相信政府,只能使政治决策过程暗箱化。但公众的安全感绝对不会因此而有所提高,因为,公众并不是生活在实验室笼子里的小白鼠。

  媒体的报道确有一个导向问题,以广州媒体业之发达,及其在全国同业中表现出来的卓有成效的新闻理念探索,绝不会分不清何为哗众取宠,何为社会良知。所以,不应该存在广州媒体有意使治安问题迅速扩大化的质疑。张桂芳抱怨媒体的用意之一,应该是希望广州的公安部门获得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这个思路下,媒体最好能多报道积极工作及成效显著的一面,少报道或不报道依然严峻的治安局面现状。但他没有意识到另一个问题,公众已经养成了多渠道获取信息,并理性评价社会状况的习惯,媒体的一片叫好声,或者回避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不能真正缓解公众的社会焦虑心理,而且往往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而且伤及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监督政府少犯错

  信息保密是几乎所有组织机构的本能,涉及民生的政府工作的保密容易出现错误,错误需要更多的错误,来掩饰已有的错误。信息保密要求更多的保密,来为信息保密所产生的黑幕保密。所以,媒体舆论绝对是一个监督政府少犯错误,给公众更多信息选择的有效公器。就以治安问题为例,群众的呼声可以通过媒体报道,间接传递给政府部门;哪些地方依然是公共安全死角,哪些地方犯罪死灰复燃,也可以通过媒体报道,间接传递给政府部门;甚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发动群众,寻求理解和支持。张桂芳只看到了媒体报道“消极”的一面,对积极的一面视而不见,以偏盖全,岂能不冤死媒体?

  治安问题处理好坏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一干官员的政绩,从这个角度看,一些官员也希望媒体报喜不报忧。但是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砣是老百姓,不要和媒体较真,要对照老百姓的呼声,扪心自问差距还有多少。愚民政策从来都没有出路,让公众无知,只能成为一些领导干部对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能力质疑的理由,进而将公众排除在与民生有关的公共决策之外。这种逆社会发展潮流的自欺欺人之术,只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摘自香港《大公报》;作者:高永峰)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