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基金营销式分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6: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针对近期市场中基金借大比例多次分红开展持续营销的行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勇昨天明确指出,这种营销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任。

  按照法规规定,分红必须来自于卖出证券所获得的已实现收益。

  因此,分红过程需要投资经理将持有的股票卖出,获得已实现收益后再分配给投资者。而卖出这部分股票,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将来股票继续上涨带来的收益。

  去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回暖,开放式基金净值出现了大幅上升。

  为了消除投资者的“恐高心理”,近期,大部分开放式基金采用大比例多次分红的方式,将基金单位净值降低到1元附近吸引前来投资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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