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要建立要情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09:56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玉慧) 从今年开始,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对社会保险基金还要建立要情报告制度,对隐瞒要情不报或报告不及时的,将追究决定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违规问题的性质和整改要求进行分类。对于挤占挪用、违规出借投资等侵害基金安全的问题,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回收,避免基金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要摸清底数,报请同级政府组织偿还。对于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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