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幕僚长拒绝出庭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10:34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昨天,台北地方法院第五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陈水扁之妻吴淑珍第四度请假不出庭,陈水扁幕僚长陈唐山等5名证人拒绝出庭被法院罚款,检察官申请搜查陈水扁办公场所遭驳回。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上周根据检察官的申请,以证人身份传唤陈唐山等5人。但陈唐山等5人以“机密特权”等理由,昨天拒绝应讯出庭。对此,审判长裁定,陈唐山等5人拒绝到庭作证,并无正当理由,各裁罚3万元新台币,若5人未来再拒绝到庭,有可能被移送检方追诉。

  昨天庭讯重点集中在陈水扁所提的“机密外交”工作是否为台“机密保护法”所规定的机密。在昨天的庭讯中,“机要费”贪腐案检察官申请搜查陈水扁办公场所。检察官指出,法庭两度依法函询陈水扁办公室相关事宜,但陈水扁办公室只给予一行字的简单回复,有实问虚答、规避法律调查之嫌,为了避免让诉讼陷入空转,合议庭应提升调查动作,依法搜查陈水扁办公场所。

  合议庭经评议后驳回检察官申请,但裁定于1月23日对有争议的三包卷宗开放阅卷,并函询陈水扁,若陈水扁对开放阅卷有不同意见,须在22日中午以前回复。审判长裁定,“机要费”贪腐案2月2日再度开庭。

  台北地方法院2006年12月15日首度开庭审理“机要费”贪腐案,吴淑珍在庭审过程中,突然因身体不适而晕倒,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之后的3次庭审,吴淑珍均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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