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诗案”源于县领导指示 县委书记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12:22 武汉晚报

  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去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了自由,涉嫌诽谤被刑拘,继而被逮捕。经舆论关注,秦中飞命运随后出现逆转,关押29天后被“取保候审”,再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目前当地正组织政法机关学习反思,县委书记蓝庆华已被免职。

  据调查组后来所做调查,短信事件后,9月1日上午,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多个部门领导坐在一起研究案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研究结果很快出炉,决定以涉嫌诽谤罪立案调查,否则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参与此案办理的官员透露,9月1日当天,一名县领导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出手要狠,效果要好,五天内办结”。9月1日晚,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秦中飞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9月11日秦中飞被执行逮捕。

  调查组调查核实后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据重庆市政府网站消息,12月8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已经免去蓝庆华彭水自治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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