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枝江酒业副书记 遇害案主犯已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08:30 长江商报

  据三峡商报 19日上午,枝江市人民法院对三名故意杀人犯执行枪决。其中一名就是杀害原枝江酒业公司党委副书记谭从福的案犯覃玉。 谭从福与覃玉本是亲密战友,却因催覃玉还债而招杀身之祸。

  2006年2月24日上午,覃玉打电话邀约被害人谭从福驾车到覃玉开办的大理石厂。在该厂办公室内,因谭从福要求覃玉归还以前的借款,双方发生争执。覃玉趁谭从福不备之际,持铁砣猛砸谭的头部,致谭当场死亡。当日下午,覃玉驾驶谭从福的车到沙市后将车丢弃,并用编织袋将谭从福的尸体连同大理石一起包裹,塞入租用的轿车后备厢。当晚,覃伙同蔡正清(已判刑)驾车行至枝城大桥,将谭的尸体、衣物及作案工具一起抛入长江。

  宜昌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覃玉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后覃玉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判处罪犯覃玉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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