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大王被捕谜团:民企老总如何挪用公款?(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13:15 中国新闻网

  案件背后关系链之:与韩国璋“合谋”

  1月10日,上海市政协网站发布公告称,“市政协十届三十次常委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撤销李松坚政协第十届上海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据报道,上海市政协在一份“关于撤消李松坚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的说明”中指出,“犯罪嫌疑人李松坚为入股上海电气集团,与原上海电气集团常务副总裁韩国璋合谋,挪用上海电气集团资金5000万元,触犯刑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已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该说明是在第十届上海市政协第三十次常委会议上宣布的。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松坚与韩国璋“合谋”的关键在于“明园森林都市”的项目上。

  其实,早在2006年9月,就有业内人士质疑:“明园森林都市的用地性质为综合(住宅、商业),使用期限为50年。该地块原先为工业用地。明园集团若直接从上海电气集团手中拿到该地块,则需要到有关部门申请将地块性质进行变更,才可建造住宅。在一般的综合用地中,住宅和商业的性质是分开界定的,即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应为70年。但明园森林都市的住宅和商业用地均混在一起,这其中是否存在一定问题?”

  有知情者分析,2002年,在李松坚拿到“森林都市”的用地后,随即成立了上海东北明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这个公司股份15%的一家企业是上海恒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主营项目均为房地产,后者的特殊性在于,它在改制之前是上海电气集团下属的全资公司。

  虽然李松坚获得了上海电气或明或暗的支持,但在“森林都市”楼盘竣工售卖后一直没有想象中的火爆。

  2004年也是上海电气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年,准备在香港上市,于是该集团主动邀请李松坚的明园集团参股,这也正中他的“下怀”。当年3月,李松坚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重组中脱颖而出,出资4亿元人民币,击败众多大型国资投资集团,其旗下的汕头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了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李松坚占该集团股份的4.44%,成为和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荣坤齐名的上海电气私企股东。

  明园集团既已在上海注册,为何在参股“上海电气”时,要舍近求远,转道广东新设一家公司,再以广东公司的名义入股“上海电气”?此中玄机早已受到市场质疑。

  “上海电气”成功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汕头明光”和“福禧投资”等战略投资者获利颇丰。业内人士指出,从直接的财务对比来看,“福禧投资”当时即获得超过6亿元的账面利润,“汕头明光”的获利也当在3.2亿元以上,而其从参股到上市,时间仅为一年。

  李松坚所挪用的“公款”是什么款?业界知情人士反映,李松坚在参股“上海电气”时,交易本身可能存在腐败行为。

  李松坚和上海电气关系升级的直接效果出现了:2006年8月,销售平淡的“森林都市”突然出现销售井喷,据报道,一口气买下三幢“森林都市一期”住宅的,正是上海电气集团旗下的上海电气资产管理公司,成交金额为3.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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