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建议取消军警车辆的某些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21 东方网

  汪长纬作品集

  新华社报道说,重庆的军警车九成是假冒,可见情况之严重。我看,这种情况全国也差不多。

  在我的记忆中,打击假冒军警车辆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一直没有间断过。但是,假冒军警车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而且越来越厉害。如果仅仅刮风扫荡式的查堵,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假冒就没法根治。

  那么,假冒军警车辆的根源在哪里呢?这里暂且不表,先说说别的假冒。

  前些日子山东齐河县一个农民假冒县委书记的签字,就轻而易举地把33个社会闲散人员安排进事业单位;也有人假冒高干子弟,结果是走到哪里都被捧为上宾,吃香的喝辣的,办什么事都顺当;也有人假冒共产党员,结果不但混进了干部队伍,甚至于当上了科长、开发区“政法委书记”,某地级市的纪委副书记。这些都是见诸近年来的公开报道,而不是别有用心杜撰的谣言。

  用不着分析就能发现一个规律,这些骗子今天假冒这个,明天假冒那个,唯独不假冒农民,不假冒老百姓的孩子,不假冒环卫工人。这就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某些群体和阶层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事实上超然于规章制度之外的某种特权。那些骗子正是看到了这点才去假冒的。

  现在回过头来说说军警车的事。军警车辆作为国家机器的交通工具,一般来说是用来执行特殊任务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军警车辆都有紧急公务在身,尤其是当今的和平时期。但是,社会却给了这些车辆种种特殊的权力,可以不交过路费,可以超速、逆向行驶、闯红灯,可以随意停放,不受检查,极而言之,根本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而这种种特权有的是有明文规定的,有的是约定俗成,成了社会的潜规则。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千方百计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即使好人只要有门道,也会挂上一块军警的牌子,好为自己谋求交通特权。我认识的一个乡里一把手,就曾通过关系弄到一块武警照牌,招摇过市好几年。

  我认为,在非战争状态下,应当取消军警车辆的某些特权,比如,要和普通社会车辆一样的交过路费,这也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么!尤其是军警车辆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纠察,违章了照样受罚,这不仅给其它社会车辆做了好榜样,也维护了军队和警察的声誉,更是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法治精神。如能这样,谁还会去假冒?那么,军警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怎么办?也好办,装上警灯就行了,或者持有特别通行证。

  简言之,不管是遏制或消除假冒军警车辆也好,还是别的种种假冒也罢,光治“流”不治“源”不行,要从制度设置上消除种种不该有的社会特权,这才是治本之策。否则,即使打击力度太大,也只能管一阵子而已,不信等着瞧。


作者:汪长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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