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快评:对"刁蛮雇主"名单的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31 东方网

  最近在保姆中流传一份“刁钻雇主”名单,上面是沪上“难伺候”的雇主以及他们的怪癖和恶习,并提醒保姆如果遇到这些人必须提防。虽然这份“刁钻雇主”名单的制作者称,并非是让保姆“封杀”这些雇主,而是尽量周全地考虑是否前去服务,并且避免发生矛盾。但这的确值得我们尤其是需要雇用保姆的东家认真对待,认真反思。

  虽然说东家和保姆之间是一种雇用关系,但这种雇用关系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对方。但遗憾的是,现在一些雇主却缺乏这种平等观念,认为保姆是为自己服务的,是仆人,甚至是下人,而自己则是主人,是“老爷”、“太太”,有权力对不安自己意图办事的保姆随意呵斥,甚至口出侮辱之语。这种典型的旧思维显然与现代人际关系格格不入,与和谐社会理念大相径庭。

  要知道,人与人之间只有在相互尊重、谅解、平等的关系下才能和谐共处,雇主与保姆之间也不例外。这份“刁蛮雇主”名单充分说明:只有充分尊重对方,才会获得对方的尊重。目前,保姆虽然更多意义上是一种低层次的体力劳动,为雇主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家政服务,但这些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同样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切不可瞧不起她们,把她们当下人看待,处处提防,随意呵斥,甚至克扣工资。而应该善待她们,尊重她们的劳动,让保姆感受到雇主的真心与诚意,如此她们也会事事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工作,这与双方都是互利双赢的事情。您说,是这个理儿么?


作者: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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