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家政保险竟是过期废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5:00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美籍华人。1月8日,我在常熟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在母亲家中服务的两名保姆各买了一份2007年度的《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当晚我在阅读保险条款时,发现投保有效期到2006年12月31日,非常吃惊:这么一家知名的保险公司,竟然售出失效保单?第二天上午我匆匆赶到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反映情况,有关人员搪塞说,这两份保险2007年内仍有效。经当场电脑“激活试验”,证明保单已失效。这时有人却在一边说:“这有啥稀奇啦,退给侬好了。”让我担心的是,如没有及时发现保单失效,家政人员万一发生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负?真是买了平安不平安,买了保险不保险。

  读者马先生

  【记者调查】

  马先生去美国前,特地为照顾九旬老母的两名保姆买保险。买了这种每份30元、最高保额10万元人民币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万一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摔伤、骨折或其他意外事故,可获理赔。马先生想不通的是,新买的保险竟是废单。

  记者为此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此保单的陈小姐及理赔部门的王小姐取得联系,证实确有此事。据王小姐解释,当时正处于年与年交替阶段,有关人员一时疏忽,导致失误。为此公司愿意送上有效保单。万一在此阶段两名家政人员发生意外,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手记】

  长期定居在美国的马先生,对保险公司发生“买了保险不保险”的事情感到十分诧异;当他向公司反映时,竟听不到一句真诚的道歉,更让他失望。看来,这家保险公司在教育员工认真工作和真诚待客方面还得下一番工夫!

  本报记者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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