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抓苗头性问题就要“小题大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8:00 光明网
陆志坚

  1月15日至16日,广州市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他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分管或所在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题大做”,早打招呼,及时提醒。(1月17日人民网)

  任何一项事物的发展,都有从初始到积聚的发展过程,既有从小到大的量的积累,更有从量到质的裂变。“小洞不补,大到一丈五”,说的便是这种辩证的关系。我们常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来印证这种变化,便含有深刻的哲理。

  其实,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某些不良习气、嗜好、行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如同大堤之下的蚁穴,如不及时发现和堵塞,就会形成管涌直至酿成悲剧。因而,面对潜存的“小”问题、“小”现象,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小”细节,尽管带有普遍性,见怪不怪,但抓早抓小,“小题大做”,往往能抓住防范的要害、症结和根本。

  “小题大做”,就是要有高度的防范敏锐性。“夫祸患常积于忽微”,正因为许多容易动摇和默化人的思想防线的庸俗之气隐匿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视,而往往大行其道,更具危险性、破坏性和渗蚀性。诸如打着人情幌子的“礼尚往来”,朋友之间的请吃、请跳、小娱乐之类,看似习以为常,无足挂齿,却往往暗藏“机关”,这就要求肩负反腐重任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不畏浮云遮望眼”,能够敏锐地预见到事物发展的走势和迹象,从而防患于未然。

  “小题大做”,就是要有敢于“挑刺”的勇气。常谈“小”问题,常说“小”过节,或许不为人理解,甚至有人指责“见风就是雨”,但这恰是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体现。关心、爱护和教育干部,就应盯住其“小”、抓住其“小”,常敲警钟、常扯袖子、常使眼色,就能避免其陷入“温水效应”、“破窗效应”而无能自拔,这是治腐良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这既是一种要求,也提出了管住干部生活细节的问题。因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小题大做”,这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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