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遗书上网凸显网络监管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0: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假遗书上网凸显网络监管难题

  “我错了,现在感到很自责。我当时想,帖子发表之后会引起媒体的注意,到那时我会接着澄清,说明没有此事,再接着说学生负担的正题……没想到会成这样。”

  2006年底,一个题为“济南三名花季少女集体自杀,留下令人震撼的遗书”的帖子出现在国内一些知名网站上,近日,记者采访获悉,这一事件竟是由一名中学生在网络上搞的恶作剧。

  网上惊现“女生集体自杀”

  2006年12月19日,人们在新浪网上看到一条发布日期为12月17日的帖子,称“2006年12月13日晚,济南市历城二中3名高二女生因承受不了学校过重的压力而自杀。在自杀前,她们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文字……”并在文中附上了这3名女生题为“为了明天”的“遗书”。

  “遗书”中称:“我们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直接原因是这次我们考试没有考好……我们无法承受这样的环境,无法承受失败,我们更没有任何勇气继续在这个学校里待下去了。除了死亡,我们找不到更好的脱离这个环境的方法。”

  “遗书”的署名是小奇、小灵、小珊,时间是2006年12月13日。文末还有这样的文字:希望每一个学生将遗书转到所有你能够到达的地方(论坛、QQ群、贴吧)。

  经在网络上搜索,记者发现该帖已经被多家网站转载。记者立即与位于济南市东郊的历城二中取得联系。据该校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学校12月17日发现该帖后,就立即向警方报案,因为该校并没有女生集体自杀。经过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帖子是济南市某中学的一名高二男生杜撰并发到网上的。

  参与调查此事的历城区董家镇派出所对此进行了确认。据该所路所长介绍,他们接到报案后,立即派民警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查清是该市某中学一名叫小东(化名)的高二男生搞的一场恶作剧。

  “只是想引起媒体的注意”

  小东杜撰的遗书不但在网络上被迅速传播,在现实中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在帖子中被点名的济南历城二中反响尤为强烈。该校李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此事属子虚乌有,但不明原委的人看了之后,还是会对历城二中有一些负面的看法。

  考虑到小东是未成年人,警方对他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只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没有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此事在小东所在的学校也引起了较大反响。该校校长为此感到很内疚,他说,这件事影响不好,关键是没有很好的办法弥补,他正准备向历城二中校方道歉。同时他表示,将找小东好好谈一谈,学校也将根据情况对小东作出相应的处分。

  现在,小东本人对此事持怎样的态度呢?记者近日对他进行了采访。

  记者面前的这名高中生中等个头,背着书包,眼神有些忧郁。他向记者表示,自己杜撰的“遗书”引起了警方和学校等各方的关注,让他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他说自己喜欢文科,还开通了博客,写这个帖子前是进行了认真思考的,但引起的反响出乎他的意料。目前小东已经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对此事的声明,澄清此事并进行道歉,还跟各大门户网站的网管取得联系,让他们把那个帖子删掉。

  小东说:“我错了,现在感到很自责。我当时想,帖子发表之后会引起媒体的注意,到那时我会接着澄清,说明没有此事,再接着说学生负担的正题……没想到会成这样。”小东说自己是走读生,学习和课业压力非常大,每天只能睡6个小时。他反对周六补课和上晚自习,但现在几乎所有的高中都在这样做。

  杜撰遗书是否构成侵权

  记者注意到,小东在网络上发表的“遗书”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网友们大多信以为真,纷纷跟帖,很多人把矛头指向学校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有的网友言辞非常激烈。那么,小东这种杜撰虚假遗书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

  据有关专家介绍,网络名誉侵权是互联网上一种新的现象,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侮辱,即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二是诽谤,即通过捏造和散布虚假消息或者揭人隐私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

  山东景信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爱平认为,如果是成年人,杜撰遗书导致被侵害单位社会评价的降低,就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济南市检察院有关人士指出,成年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轻者要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重者则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惩处。

  折射互联网管理空白

  在小东的博客中,他一再重申:此事确为杜撰,并称“我更愿意说这是一次文学创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或者说是一次提醒,一个预防针”。

  但一封未经核实的虚假遗书为什么能够在互联网上发布并广为流传?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折射出当前互联网管理的一些空白。

  济南市迅达科技信息中心的有关人士称,互联网本身造就了信息传播自由的特点,信息发布和传播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操作的方式(如个人网站、博客、论坛、聊天室等)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这为一些人和机构通过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方便。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培风认为,现在互联网上的虚假信息很多,尽管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互联网管理规定,但像虚假遗书这样的事情发生,还是暴露出互联网管理工作特别是互联网的有关立法方面没有到位,以至于这样的虚假信息能够复制传播。

卢金增 温涛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