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小事争吵老妪被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关超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两位年逾六旬的老人何某与黄某,去年9月因屋基纠纷问题发生争吵,其中一位老妪黄某在争吵中突发心脏病死亡,而与黄某争吵的老伯何某,最近被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判处赔偿受害者家属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9日下午3时,何某与邻居黄某因屋基问题发生争议,何某即从家中拿了一把铁锤来到黄某家附近去敲打那扇砌好的墙,被黄某看见,双方由此发生争吵。争吵时,何某用铁锤去打黄某,被黄某左手挡开,站在一旁的黄某孙女见状便抱住黄某的腰扶其离开,何某又将铁锤向2人砸去,砸中黄某孙女的背部。黄某孙女何某将黄某扶到家门口坐下,不久黄某突然倒地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黄某系因情绪激动和血压升高等生理、心理改变,诱发了黄某陈旧性心肌梗死而急性发作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明知他人身体有病的情况下,仍用铁锤进行打击,导致黄某突发心脏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鉴于黄某系生前陈旧性心肌梗死急性发作死亡,何某行为是诱因,故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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