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首创”实在不堪一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1:10 红网-三湘都市报

  ■余清明

  1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安徽省17个市的市委政法委书记在合肥开展集体“述职”活动,集中汇报交流2006年年度工作,省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当场评分。据了解,这在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尚属首创。(《北京青年报》1月22日)

  “全国首创”本来应令人刮目相看,不过,安徽省的这个“首创”,却令人大失所望。

  “省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当场评分”。这就是说,17名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述职汇报对象全是上级部门,不包括哪怕一名群众代表。这种典型的“对上负责制”已经延续了很长时间,也被质疑了很长时间,毫无“创意”可言。

  17名市委政法委书记集中汇报交流综合评分后,省委政法委根据考评得分排出各市委政法委考评名次,“对排在前5名的将予以表彰”。对考评成绩好的单位予以表彰无可厚非,令人遗憾的是,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却只字不提如何处罚。如此“只奖不罚”的做法人们早已司空见惯,同样看不出有什么“新意”。

  如此看来,所谓“全国首创”,指的仅仅是17名市委政法委书记“集中述职当场评分”这种形式。如此“首创”实在“不堪一击”。因为只要其他省的地级市多于安徽的17个,或者某个部门弄18名下属“集中述职当场打分”,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刷新这个纪录。

  笔者以为,科学的考评机制有两点必不可少。一是群众评介应该占有相当的分量;二是要针对考评结果拿出实际行动。既不能考评不考评一个样,也不能只奖先进不罚落后,否则,考评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安徽省委政法委推出的“17市委政法委书记集中述职当场评分”的“首创”,难以客观评价各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情况,非但不值得借鉴和推广,反而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和深思。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