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安问题扩大化”是“媒体造成”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23:55 光明网
李月明

  广州市昨天(16日)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表示:“虽然广州资讯和媒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上述这些因素也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政法机构一年来的工作有目共睹。仅去年一年,“全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万多人,批捕1.9万多人,判决2.2万多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46个,抓获黑恶团伙成员382人,破获毒品案件1588宗”。然而群众的安全感是媒体影响了的吗?是媒体造成了治安问题扩大化?张书记这些话却有点令人不可思议:不知道哪起案件是媒体组织、策划的?哪起案件是媒体领导、实施的?哪起案件是因为媒体的及时报道致使事态恶化、问题严重的?

  张桂芳书记说,“治安问题仍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是的。既然如此,我就想:民众有权利知道任何事态的发展程度,媒体的责任也是及时报道和回答群众关心的热门话题,及时报道辖区范围内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新闻,让人们在第一时间迅速了解事件的真相,怎么就有了“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的罪过了呢?如果说是有些事件的报道使群众产生了不安定感觉的话,那只能是事件本身的问题,就象一个人照镜子,镜子只是对一个人形象的真实反映,它只对是否真实、客观负责,照镜人的美丑跟它有什么关系吗?

  事实证明,只有公开、透明,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然,新闻无中生有、捕风捉影、添枝加叶是我们绝对不允许的。不过,听张书记的话,好象问题并不在这里,而全部问题就在于迅速。可让人不明白的是,不迅速还有新闻吗?反过来说,媒体又怎么个迅速了呢?“广州市去年刑事案件立案近10万件”,媒体报道了10万零1件?或者,媒体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报道了?恐怕未必。

  有人总是怕别人说话。当年重庆市綦江彩虹桥垮塌,该县就出现了“四个不准”,一是不准围观;二是不准议论;三是不准串联传播有关问题;四是不准与记者接触。还有河南商丘那个“神医案”,当时商丘也产生了三个不准:不准采访、不准报道、不准勾结外地记者来商丘采访。黑龙江水污染好象也有过不准。好象只要媒体不说,人们就不知道似的,其实错了。管住驴嘴马嘴管不住人嘴。人总还是要说话的。即使谁有本事连说话也禁止了,不是还有“道路以目”吗?这不准那不准,最终如何呢?最终是一个不准。即:纸里包不住火,不准掩盖事实真相,也掩盖不了。

  有时候,这些乱七八糟的不准却偏要要添加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诸如和市委、县委保持一致等等,就是不肯让人民群众知道事情真相的速度和事件的发展保持一致。说来说去究竟怕什么?无非是怕媒体暴光,怕扩大影响,无非是怕自己脸面上不好看,怕保不住头上的乌纱帽而已。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监督功能,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舆论监督,这是建设文明社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张桂芳书记说:“治安问题仍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虽然刑事案件发案大幅度下降,但是刑事和治安案件基数大,去年刑事案件立案近10万件,治安案件更多,虽然街面案件得到一定遏制,但入屋盗窃呈上升趋势。同时,‘社会人’、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面临巨大压力。”这些问题确实是应该认真对待了。病人治病,首先就要请医生找到病根。找不到病根,随便吃药会出乱子的。更不能讳疾忌医,自己生病却迁怒于别人说真话。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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