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考核新规仍会让公务员“排排坐,吃果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23:55 光明网
慕毅飞

  中组部、人事部新近出台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用以取代1994年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1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新规新行,自然会有许多改进,但有一个早就令人疑惑的东西,却依然还在,让人不解。

  原来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有这样一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新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则表述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比例增加了五个百分点,显示的不知是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还是考核办法的进一步人性化?从实质上来说,这是百步到五十步的调整,换汤不换药。

  既然“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那么,优秀的人数,就不该有这个百分比的限制。有了这个限制,就意味着会有两种不合理的可能:一是遇到大家都很努力的部门,虽然个个都有非凡表现,对不起,除了有幸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努力了也白搭;二是遇到大家都不努力的部门,虽然个个饱食终日,但也没事,矮人堆里挑高个,反正有百分之二十的优秀名额。就算每个单位的人,都有上、中、下几档,凭什么断定这表现上档的人就在百分之十到十五,或者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之间?如果没有这样明显的区分,“排排坐,吃果果”,就成了最合理的考核办法。从实际情况看,许多地方的公务员考核,也正是照此行事的。

  《成也考核,败也考核》的文章,我几年前就写过。好的考核确实管用,但让人诟病的考核也实在不少。这一次新修改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最大的亮点,似乎是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奖励挂钩。但是,只要这考核结果是可以按着“排排坐”的办法分享的,就不会真有鞭策与激励的作用。如果真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真正要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那么,就要破除考核中“排排队,吃果果”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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