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应得到人格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2:32 北京晨报

  集体封杀刁钻雇主谁之“过”

  目前在沪上的保姆中流传着一张名单,上面写着一些难伺候、“刁钻”雇主的名字和地址,并且多数都写上了雇主的怪僻和恶习,以作为保姆们是否前去服务的参考。这应该是春节期间保姆荒的又一生动注解。

  保姆荒是谁的错,除了春节保姆回家过年,除了某些保姆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以及中介公司重收费、轻管理等,当然还有雇主自身的原因:没有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保姆。就保姆与雇主的关系而言,保姆是提供家政服务的,雇主就是顾客。顾客是上帝,这句话没错,但上帝也不能为所欲为吧。然而,一些雇主在思想观念上仍然有“主与仆”的认识偏差,仅仅把保姆看作劳动、出力的机器,我出钱,你打工,我不满意,你就走人,除此再没有别的;甚至就像防贼一样提防保姆,虐待保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就种下了保姆干不长、炒雇主的种子。

  由此,刁钻雇主名单在保姆之间流传、百名保姆“封杀”东家也就不足为奇。从这种意义上说,是雇主赶走了保姆。保姆与雇主的隔阂由来已久,只是在回家过年的当口凸显出来,或者说,保姆荒的矛盾在平时积累下了,而在春节期间表现得特别突出。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保姆处于非正规就业的尴尬地位,即便出台一部《保姆法》或《家政服务工作条例》,也难以规范、约束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如果雇主的思想观念不转变,总摆出城里人的架子和优越感,不给予保姆以人格上的平等,就难以得到满意的服务,保姆荒更是难以得到解决。 杨国生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