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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请民警并非安身之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2:32 北京晨报
医院寻求保护伞 患者负担“保护费” 据报道,近日闵行公安分局莘庄派出所将与闵行区中心医院正式签约,莘庄派出所选调专管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直接派驻到医院,保护医务人员以及就医病人的财产安全。据悉,民警进驻医院主要有三项职能:一是及时配合医疗机构防盗;二是对医院保安进行业务指导;三是防“职业医闹”寻衅滋事。(《东方早报》) 在当前医患纠纷成为一种现实的情势下,作为医院不是及时进行自省,而是借助公安机关进行“暴力平息”,笔者以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当下某些医院已经将民警作为自己的“保护伞”,这样做是很不公允的。民警的俸禄是全体纳税人供养的,其主要职能是维护社会的治安,为平民百姓提供一种平安的社会氛围,如果把过多的警力投入到医院势必会厚此薄彼,这与国家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是相悖的。医疗机构防盗,那是医院内部的事情,医院应该适当地增加保安的数量,让民警直接参与医院的防盗是有些越俎代庖。 说到对医院的保安进行业务指导,那本是公安机关的分内之事,完全没有必要单独地“开小灶”。退一步说,即便进行业务指导,也可以采取集中轮训和培训的办法,难道非要单独到医院进行指导? 至于说民警进驻医院是为了防止“医闹”,这一点更让人觉得滑稽可笑。诚然,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的确需要一种祥和的环境和氛围,这几年医院的“医闹”为何日渐增多?作为医院,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自我反省,而是靠武力镇压的手段来平息事端,这也是治标不治本。 不容否认,这几年医患纠纷在明显上升,医务人员也的确受到了生命安全的威胁,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事出有因”的,如果我们的医院没有那么多的医疗腐败,没有草菅人命情况的发生,人们会采取这种极端方式吗?医院的事端用警力就能解决吗? 此外,医院与公安机关举行所谓的“签约仪式”,它的“弦外之音”告诉人们,公安机关不会忙“无效之劳”,这种“签约”就意味着医院要付出酬劳,这种“签约”之后的劳务费由谁埋单?最后还不是由患者来承担!在当前医疗费已成百姓难承其重的情势下,在医院的开支成本中再加上这种“保护费”,只能使得“看病难”、“看病贵”愈演愈烈。 化解医患纠纷的前提是要公正,当患者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时候,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公平。鉴于此,希望我们的公安机关慎重对待这件事,要知道,医患纠纷有着十分复杂的背景,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幕后隐情,在这方面万万不可草率行事。李红军
由于医患矛盾,深圳一所医院的员工为了防止患者的家属及其雇用的“医闹”闹事,集体戴钢盔上班,在全国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