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土地短期利用首次公开挂牌 盐田一地块明日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9:4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伟)明日深圳市将首次就政府储备土地短期利用宗地进行公开招标。据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告显示,该宗地编号为TYT-007号,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坳23号小区,土地面积8463.3平方米,短期利用期限为1年,用途为自用停车场。此次招标面向在深圳市注册的运输企业,不接受联合投标。

  公告规定,竞得人竞得中标地块后,中标人有权按《短期利用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并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仅限自用,不得进行除自用停车场以外的任何商业性经营,不得将中标地块租赁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单方中止《短期利用合同》,并按《短期利用合同》规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据了解,《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本月起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土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储备土地入库管理和出库管理制度,土地储备机构要对入库及出库情况建档造册,并更新信息系统。储备土地管理可以采取市土地储备机构自行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方式。《实施细则》规定,已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或在城市建成区内分布零散、不必委托管理的,都由市土地储备机构自行管理。根据出库管理制度,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进行短期利用的,应当通过挂牌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短期利用主体。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