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政府10万元为消防官兵买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22:02 红网

  红网1月24日讯(通讯员 方锐 张红志)23日,湘潭市消防支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雨湖分公司正式签定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2006年,湘潭市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火灾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市连续四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奖励官兵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市政府拨出10万元专款为湘潭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次保险对象为所有现役官兵。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指从事与官兵本职有关工作(包括灭火、训练、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日常工作、生活、差旅等)而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25000元,伤残、死亡赔偿限额为155000元。

稿源:红网 作者:方锐 张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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