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普通公路收费考验政府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0:23 红网

  1月23日,媒体记者从浙江省交通厅获悉,今年,该省将重点做好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撤并工作,原则上不再新批普通公路“四自”项目。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则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交通会议上称,最终格局应该是,普通公路不再收费,只有高速公路收费。浙江省交通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普通公路取消收费的最佳方案是政府回购,但如今亏损“窟窿”太大,政府接盘“有心无力”。数据显示,到2004年6月底,全省收费公路尚有贷款余额约177亿元。(1月24日《东方早报》)

  用怨声载道来形容民众对公路收费的意见毫不为过,这是由其存在的两大突出问题引发的,一是收费项目过多,收费标准偏高,车主负担沉重,二是收费站点过多,局部路段设置过密。例如,沪杭高速公路桐乡段下来,刚刚交过高速公路费用,才行几公里,要进入桐乡市,又遇到一个收费站;杭甬高速上虞段下来,不到5公里,就是东湖收费站。对此,2004年11月3日《现代金报》称之为浙江的公路收费犹如“雁过拔毛”。

  我无从得知,浙江的公路收费引发的矛盾是否比其他省区更严重,但据我耳闻目睹,情形确实够严重的。这是与1992年浙江省实施“四自”公路项目即“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建设体制密切相关。该体制被称为浙江模式,其特点是,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并收取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来源。既如此,投资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势必要通过追加收费标准和多设收费站来收回投资,问题由此而来。应该说,“四自”公路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为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滞后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路网建设的推进,其生命力也不再如当初。

  在此情况下,由政府出面回购“四自”公路是解决公路收费的唯一出路,但从浙江省交通厅有关人士的说法中可知,面对约177亿元的贷款余额,政府接盘“有心无力”。考验浙江省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智慧的时刻到了。

  “有心”是指什么“心”?是指愿意吗?当然不愿,政府不会那么傻。我理解的“心”事关政府对公路性质的认识,即公路到底姓“私”还是姓“公”的问题。从本质属性上而言,公路属于公共产品,它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建造而成的公共产品,理应尽到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公民有权无偿使用。一份来自民盟浙江省委的调研显示,目前,全世界建有收费公路的国家与地区共有20多个,建有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我国就有10万公里,所占比例超过70%。这是不正常的。这种情况的存在反映了政府和民众对公路性质的认知有误。

  李炜光教授在今年第一期《书屋》上撰文指出,一个政府的存在,无论它有多么崇高或深远的理由,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最基本最起码的功能其实就是非常简单明确的,这就是“组织和执行公共产品的供给”,包括产权保护、市场环境和秩序、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国家安全等。他还说,提供好的公共服务是人类社会需要政府的理由,甚至是唯一的理由。说白了,咱纳税人完全可以不需交费就可自由行驶在公路上,因为咱为公路建设交了钱,所谓的“四自”公路只是权宜之计的产物,最终还得由政府回购。回购的钱哪里来?还是咱纳税人的钱,所以说,公路是大家的公路,不交过路费天经地义。

  总之,政府应确立这样的公路交通建设和发展实践的指导思想,公路是公共产品,它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建造起来并服务于民的公益设施,其公益性质不能任由诸多不合法的收费站和私收“买路钱”现象任意践踏,在政府财力逐年增强的条件下,动用财政资金从业主手中赎回惨淡经营的普通收费公路,还权于民,免费向公众开放,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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