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推广永年经验 法制办"把关"县政府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2: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郭鹏霞)永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曾经考虑向各单位下达印制宣传永年明信片的任务,此举却因永年县法制办提出意见而叫停,原因是这样的文件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最终县政府采纳了法制办的意见。日前,省政府发文推广永年县政府法制办“把关”政府文件的做法。

  省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自从2004年以来,经永年县法制办审查和建议,县政府先后对50多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没有法律依据的文件或条款予以撤销或修改,防止了因规范性文件违法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了法制统一,促进了政令畅通。

  永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在代县政府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件市场车辆管理的通告》《标准件物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时,都在文件中设定了罚款内容,其中一个文件所列15条处罚中只有1条有法可依。法制办依据《行政处罚法》,提出县级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罚款,不宜印发的意见,县政府采纳了法制办的建议,避免了违法文件的出台。

  永年县县长李明朝说,“县政府发出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要法制办审核把关,法制办就是一道‘闸门’,不能让一件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通过。”

  为了当好这个“闸门”,永年县法制办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邯郸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责任制,对县政府和县直部门发布的每一个规范性文件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提出修改意见。

  另外,永年县法制办还强化日常监督,多次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件评审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先后下达了15份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纠正了一些乱收费、滥罚款和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问题。他们还设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中心,两年来共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197件。对每件投诉,法制办都及时进行调查,认真做出处理,先后纠正违法行为56起,吊销5名违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法制办还创办了“政府法制网站”,设立法制动态、执法公开、投诉台等栏目,方便群众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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