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安机关依据“金门协议”遣返台湾抢劫案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7:31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徐京跃魏武)大陆公安机关依据“金门协议”,25日将台湾抢劫运钞车嫌犯李汉扬及其同案犯罪嫌疑人李金瓒遣返台湾。

  25日11时10分,被遣返的李汉扬及其胞弟李金瓒被大陆有关方面移交给台湾有关方面。

  李汉扬,男,1962年6月5日出生,台湾苗栗县人。

  2007年1月2日,台北市发生一起抢劫运钞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抢走现金达5600万元新台币(约合1400万元人民币)。台湾警方经调查发现,卫丰保全公司运钞车司机兼保安李汉扬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于当日上午押载7920万元新台币到银行缴款,途中下药迷昏同车保安员林荣德,然后将5600万元新台币现钞搬上事先准备好的轿车内,随即驾车前往桃园机场,途中将钱交给一名台湾籍男子,随后李汉扬携带20万元新台币搭乘飞机逃往香港并潜入大陆。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危害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大陆公安机关一贯坚决严厉打击。荩台湾方面在对李金瓒身份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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