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检测标准 山东多宝鱼养殖户欲告上海药监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8:59 中国新闻网

  

质疑检测标准山东多宝鱼养殖户欲告上海药监局

  2006年12月31日,某养殖公司的500余公斤多宝鱼拿到了日照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的产地证明后,被装上货车运往合肥。此前,这些多宝鱼已经经过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抽样检测,这也是“多宝鱼事件”发生后,日照多宝鱼第一次走向市场。中新社发 日照贾艳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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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宝鱼事件余波未平。继在本市市场上出售的多宝鱼被市食药监部门检出药残超标、从而在市场上销售遇冷后,近日有消息称,外地的部分多宝鱼养殖户打算对本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行政诉讼。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龙兴接受记者提问时说,对于养殖户选择诉讼的行为表示理解,并表示食药监局将积极应对。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青岛市大菱鲆(多宝鱼)养殖协会、莱州市大菱鲆养殖协会等组织当地多宝鱼养殖户,质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报告的三大疑点:检测标准明显高于国家规定;对多宝鱼的市场准入标准要高于其他水产品;对外公布的结果中将三种允许限量使用的药物列为禁用药物。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龙兴昨天说,上海是在长期运用危险性因素评价体系对水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的基础上才得出结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的标准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其结论也不是要求市场禁止销售多宝鱼,而只是发出“预警式警示”。

  王龙兴说,对于遭受重大损失的多宝鱼养殖户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食品监管部门的最高准则是维护社会公众健康,因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措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他们将积极应对养殖户质疑。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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