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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七省市春运交通安全协作 五措施保平安出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4: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6日电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省际协作,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华东六省一市春运交通安全协作会议于25日在上海召开。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和上海的公安交警领导在会上就创新协作内容,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国道主干线及高速公路省际口的交通安全检查,确保春运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对策措施,形成五点共识: 一、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协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区域通信网络。各省市公安交警专门成立春运交通安全协调小组,编制区域通信录,做到此呼彼应,协作配合,增强管理实效。 二、加强省(市)际间联勤联动,适时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春运期间,各省(市)交警总队将组织警力在地区交界处的“春运检查服务站”对客运车辆进行重点检查;相邻交警大队协商确定各负责一个方向的客运车辆检量,避免重复工作,防止出现漏洞。在春运高峰期,相邻省(市)根据回乡返城不同走向特点,选择一个检查服务站,开展统一行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发挥区域协作优势,及时通报和处置突发事件。春运期间,相邻省市的交警支(大)队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I级红色或II级橙色突发气象灾害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以便早作准备,适时采取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措施。 对于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群体事件等造成道路严重堵塞,可能影响邻省道路正常通行或需要邻省协助交通管制的,相关交警总队要及时通报,组织警力在适当的地点进行交通疏导或交通管制,并通过道路可变信息显示屏和交通广播电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路况情息。 对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制定在省(市)交界处配合防疫部门对客运车辆检查的预案,遇有疫情及时通报相邻省(市)交警总队,共同做好相应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加强春运期间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跨省运输的路线和时间要认真核准,并及时做好通报工作,防止出现漏报。 四、建立和完善快速堵控机制,提高查缉交通肇事逃逸和车匪路霸案件效率。各省(市)交警总队建立和完善快速堵控协作机制,明确协查事项、协查方法和协查责任,切实提高查缉交通肇事逃逸和车匪路霸案件的效率。 五、继续实行严重交通违法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监管力度。春运期间,七省市对严重交通违法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实行抄告制度。对客运车辆严重超员(20%以上)、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每10天将有关情况汇总抄告车籍所在地交警支(大)队,接到抄告的交警支(大)队要将相关情况抄送交通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加大对重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禁止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事发地省(市)交警总队要及时抄告车籍所在地交警总队,接到抄告的交警总队要通知相关交警支(大)队督促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整顿,并视抄告要求,责成相关交警支(大)队派员协助处理。 会议确定,各省(市)交警总队除上述协作事项外,要在春运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解决,并将此会议纪要及时转发所属支(大)队,以便落实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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