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掉舅舅家,莽汉赔房又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03:01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通讯员爱清、会敏)涞水县一莽汉因为与舅舅家有矛盾,趁人不备放火烧了舅舅全家,没想到赔了房屋又被判刑。1月22日,涞水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只有小学文化的涞水县九龙镇农民马某,因与其舅舅杜某家有矛盾,2005年10月18日10时,趁杜某家中无人之机,用自带的钥匙打开屋门,将一只点燃的“黄果树”牌香烟放进杜家客厅西北角衣柜内衣服上,致使杜家屋内的物品及四间平房全部被烧毁,造成6823元的损失。

  2006年10月11日,马某因涉嫌犯放火罪被涞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其后,马某与舅舅杜某达成协议,用其所有的三间新房、一间小房及房内电器、家具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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