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 谁是“1号议案”无关紧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13: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高玲)昨天下午3点半,记者来到人代会议案组时,发现议案组墙上已贴出了八个议案。其中,编号第一的“1号议案”是去年1月17日高均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医保定点药店饮片试点范围的议案》。而属于本届市人代会收到的第一份议案———今年1月5日朱荣林等代表提出的《尽快制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别法》的议案,从编号上看,仅仅属于“6号议案”。到底哪个议案算“1号议案”呢,许多记者糊涂了。

  “1号议案”虽然只是代表所提交议案的一种编号方式,但每年都引起普遍关注,也特别吸引眼球。

  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王宗炎透露,以往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时间,起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召开市人代会,截止日期在人代会期间。在这段规定时间,最多只有1个月。而2005年下半年,上海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其中一项就是明确市人大代表可以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提议案。“这也意味着,代表们一年365天,只要想提,随时可以提出议案。”王宗炎说,“事实上,市人大对代表的议案从来都是一视同仁的,同样重视,不会特别强调1号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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