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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路一招待所有此规矩:经理不在不能退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8:49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张鹏翔鲁明)1月27日下午,从庆阳来兰的杜某向本报反映称,24日上午,他和同伴合包了平凉路再就业招待所的一间房,当日下午找到新住处的他便搬出了招待所,并向对方提出了退房要求,但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无法退房。之后的两天,他两次到招待所退房均因经理不在而未果。令他感到气愤的是,27日,他再次前去退房,招待所竟要他支付在此期间4天的房费。 27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位于平凉路的再就业招待所中见到了杜某。杜某非常气愤地告诉记者,4天退房未果并非自己的过错,招待所没有理由要他支付房费。对于杜某的说法,再就业招待所的苏经理认为,自己对杜某搬走行李及要求退房之事并不知情,4天来也没有人将此事告诉她,所以杜某要退房就必须支付4天的房费。27日晚上,双方达成一致,杜某向招待所支付了一天房费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