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唐宋:官员的生活作风如何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0:22 东方网

  近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因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包“二奶”,养“小蜜”……生活作风不检点、不正派,是领导干部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器。邱晓华,刘志华,陈良宇……在近期被查处的贪官中,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骄奢淫逸,滥用职权,生活腐化堕落。

  由此不禁想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特别强调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提出了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具体要求。这是中央首次对干部生活作风提出如此明确的要求,也意味着官员的生活作风将纳入反腐视野。

  把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纳入反腐视野,大家都没有异议。但问题的关键是,对官员的生活作风该如何监管?监管官员的生活作风,会不会侵犯官员的隐私权?监管官员的生活作风,能否取得良好效果?

  官员的生活圈纳入反腐视野,是对官员的约束和爱护,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学者和纪检部门对腐败案例研究时发现,领导干部蜕化、腐化,十有八九是从生活作风不良、情趣低下开始的。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常常从官员的生活、交际、娱乐圈入手,精心设下各种陷阱,把他们拖下水。

  然而,监管官员的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说起来很容易,操作起来却很难。

  首先是谁来监管的问题。是由官员的上级领导管理,还是由纪检部门监督?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还是广泛发动群众?如果仅仅由上级领导或纪检部门监管,显然视野不够广阔;如果发动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会不会引发新的纠纷、矛盾和冲突?

  其次,是如何监管的问题。在中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需书面报告集资建房、与外国人通婚等本人重大事项。2005年,江苏省南京市曾出台《廉政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报告,如有“小蜜”干扰官员婚姻稳定,政府可视情况予以干预。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今后,北京市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应向组织申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已经成为一项制度,逐步得到推广和施行。

  然而,这些规定是否可行,引发了不少争议和讨论。因为,什么样的人可以界定为“小蜜”,并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况且,由官员主动报告的方式,也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监督作用。试想,如果官员真的参与赌博、养情人、包二奶,谁会不打自招,主动报告呢?这些规定的可行性有多大,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还真得打个问号。

  在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看来,如何推动制度创新,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规范生活作风的有效机制,还有待加大力度、拓宽思路。否则,改变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的要求,就会流于形式,难以落到实处。


作者: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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