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善待农民工的根本是善待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0:53 云网

  作者:郭之纯

  社会进步的根本,就在于要善待权利———善待一切人的一切权利,只要这权利是正当的。只有这样的做法才是可靠的、农民可持续期待的。

  1月27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与该市政协委员座谈时呼吁:“要善待农民!”他希望各界不要对农民工要求过于苛刻。(《京华时报》1月28日)

  “善待农民”———这在当前的确是一个具有多重现实意义的重大命题。譬如政治和经济的意义:以中国之现实,可谓农民安则国安,农民富则国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方有真正的国力强大。应该说,当前的城市已经离不开农民。如果没有农民工的辛劳奉献,休论城市的建设,即便是城市能否正常运转都将成为问题。诚如王岐山所举例指出的那样:“北京每天有1300吨的餐厨垃圾、1.4万吨的固体废弃物,这些每天上万吨的城市垃圾就要依靠外地的农民工来处理。”

  再譬如社会文明、道德伦理层面的意义:由于长期的政策倾斜和历史因素影响,农民不仅普遍收入低,而且缺乏必要的保障,这已经累积了许多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一句广为认可的概括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在这种背景下,惟有善待农民,一些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隐患才能消除,社会正义的目标才能实现,有效提高社会文明的程度。因此,“善待农民”既是执政伦理的要求,也是急迫的现实所需。

  “善待农民”的关键,在于公平对待权利。单就“善待”的概念来说,其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是积极的善待,即对农民“高看一眼”,事事处处向农民倾斜;二是消极的善待,即平等看待,只确保农民与其他阶层的权利平等,尤其是其利益受到侵害后能够有地方伸张正义。在笔者看来,理解“善待”一词更应该强调从后一种角度,最重要的是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

  笔者之所以强调做到后者最重要,并不是说对农民“高看一眼”有多么不妥。同情弱者、让无力者有力永远符合正义要求,从当前农民的实际境遇看,也确实已经到了需要被高看、需要政策充分倾斜才能挽回公平和尊严的程度。但首先,就当前的整体状况而言,这种想法或许过于奢望了。其次更是因为,如果产生过多的“高看”农民的诉求,令人担忧会不会强化某些精英阶层早已经具有的心理优越感和错误的权利意识。

  应该说,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并非是对农民能否“高看”,而是能否真正遏止对农民进行剥夺和欺诈的恶劣行为———毋庸讳言,当前有相当多的企业将压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当做“收益最大化”的捷径,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将征用农村土地当做增加财政收入的便途,相当多的奸商将农村当做假冒伪劣产品的倾销地,甚至有相当多的艺术界人士也将拿农民开涮当做自己的素材……这种种异常现象之所以能够一再发生并且除之难尽,关键就在于某些机关和个人并未将农民放在一个平等的权利位置上。

  所以笔者认为:在当下,或许农民并不需要成为被高看一眼的特权阶层,而只需要获得公平的对待,取得平等的权利———譬如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同等就业和同工同酬的权利、迁徙和城市准入的权利、“同命同价”的权利……中国的农民是最能够吃苦耐劳,最有奋斗精神的群体,只要农民能够获得同等的权利,不被歧视,不受剥夺,农民的富裕和文明都是指日可待的。

  社会进步的根本,就在于要善待权利———善待一切人的一切权利,只要这权利是正当的。只有这样的做法才是可靠的、农民可持续期待的。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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